近日,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指挥管理平台的执行终本模块中,流入23条统查有财产线索需核实案件,经该院指挥中心干警快速核查后,已恢复1件2017年7月立案的终本案件并执行完毕。
2016年12月,黄某在游某、蒋某、伍某合伙开办的沙场做工,黄某在采沙、固船的过程中,手指不幸被绳子绞伤,导致黄某住院19天,花费医疗费等各项费用共计2万余元。因协商不成,黄某遂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游某、蒋某、伍某赔偿黄某损失共计2万余元,并对赔偿款互负连带责任。因游某、蒋某、伍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黄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江华法院依法立案受理后,立即对游某、蒋某、伍某名下的财产进行查询,查询反馈三被执行人名下均无银行存款、车辆、不动产等财产。因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该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此后该院执行干警多方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但都一无所获,而天无绝人之路,恰巧此时最高人民法院通过总对总和点对点对案件统查后,将有财产线索需核实的案件下发到该院的指挥管理平台,结果显示被执行人蒋某的银行账户上有存款,指挥中心干警立即将这一情况反馈给案件承办人,承办人决定立即恢复该案件的执行并顺利执行完毕。
该案的顺利执结充分体现了指挥中心的功能优势,落实了对执行办案监督、保障等方面的职能。该院将继续完善执行指挥中心职能,服务并监督好执行工作,为“基本解决执行难”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