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法官,真是太感谢你们了,终于拿到了工资,这下我们能安心了!”4月1日,在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刚刚拿到工资的农民工们十分激动,不停地向该院执行局法官表示感谢。
2016年2月,刘某雇请朱某等23名农民工到县经开区打火机厂进行土地平整。土地平整工程完工后,经结算,23名农民工工资总共为48400元,刘某支付了2100元后,再未给付任何工资。23名农民工多次讨薪无果后,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此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吴法官马上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刘某的财产状况,未发现被执行人刘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吴法官考虑到该案件涉及23名农民工工资,且23名农民工家庭生活均比较困难, 2019年1月,为23名申请执行人申请司法救助金25000元。此后,吴法官多次前往刘某家中做工作,与其进行沟通,向其释法明理,但刘某不为所动。
正当吴法官苦于找不到突破口的时候,案件出现了转机,吴法官发现刘某在2019年3月有一批罗汉松树款收入,金额为22000元,可刘某却仅缴纳4000元案款,剩余17300元拒不履行。与刘某多次沟通无果后,2019年3月29日,江华法院依法对刘某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
三天后,刘某的妻子主动将剩余执行案款17300元交至法院,23名农民工的工资顺利追回,长达两年的讨薪案画上圆满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