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耐心劝导下,被执行人朱某某70余岁高龄的父亲从该拍卖房屋中主动搬离,将朱某某依法挂网拍卖成交的房屋交付给了竞买者。
朱某某是系列案被执行人,江华法院依法对朱某某名下唯一住房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拍卖成交后,房屋居住者朱某某的父亲情绪激动并拒绝腾房。执行法官在了解情况后,考虑到朱某某的父亲已经是70余岁的白发老人,并且抚养着朱某某两位未成年的子女,强制腾房容易激化矛盾。执行法官综合考虑各方因素后,采取双管齐下的方式做工作,一方面,多次上门对被执行人父亲释法明理,告知其拒不腾房的严重后果;另一方面,积极联系被朱某某的姐姐,经多次沟通后,朱某某的姐姐主动从外地返回江华为其父亲寻找租住房屋。
虽然与强制腾房比较,此次腾房耗时较长,过程曲折,但是法官的“柔”性执法腾房,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理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