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下午,江华瑶族自治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根据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唐建新的提请,任命黄明波等67名同志为江华法院人民陪审员。
会上,唐建新宣读提请任命人民陪审员议案,江华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朱治武作汇报,详细介绍选任人民陪审员的条件及流程。经大会投票表决,任命黄明波等67名同志为人民陪审员,江华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黄志坚代表县人大常委会为人民陪审员代表颁发《任命书》,随后67名新任人民陪审员在江华县委常委、副县长张国栋的领誓下,面向国旗郑重地举起右拳,庄严宣誓。
参加宣誓的人民陪审员纷纷表示,作为一名光荣的人民陪审员,深感责任重大,在今后的陪审中将忠实履职,充分发挥好陪审的职能作用,促进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