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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在拘留途中主动履行义务
作者:黄诗杨  发布时间:2020-10-27 18:49:22 打印 字号: | |

10月26日下午,被执行人宋某的妻子主动来到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替丈夫履行义务,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侵权责任纠纷案件成功执结。

今年1月,被告宋某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小型轿车与原告吴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吴某受伤及两车部分机件受损的交通事故,法院判决宋某一次性赔偿吴某2.8万余元。法院判决生效后,宋某态度强硬,拒不履行还款义务。

随后,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迅速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双方当事人态度都十分强硬,调解过程中矛盾愈演愈烈,于是执行法官只好将双方分开做工作。之后,执行法官通过四次单独调解,发现该案确实无法达成执行和解,被执行人宋某以没钱为借口拒绝履行义务,于是决定对被执行人宋某采取拘留的强制措施。

10月26上午,执行干警对宋某下达拘留决定书,在完成核酸检测后将宋某送往拘留所,途中宋某突然意识到这不是开玩笑的,急了起来,连忙主动联系妻子筹钱履行义务。宋某妻子帮忙筹到钱后,立即前往法院,偿还了部分案款,并与吴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了剩余案款还款时间。至此,本案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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