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通过线下扣划的方式成功执结一起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在春节前夕为2名申请人追回工资12850元。
2018年,唐某承包江华某公司二期厂房砌砖工程,雇佣杨某、文某到工地工作。工程结算后,只支付了部分劳务费,一直未支付剩余劳务费,杨某二人多次讨要未果,便将唐某诉至法院。江华法院依法判决唐某在规定时间内给付杨某二人剩余劳务工资12850元。但判决生效后,唐某拒不履行判决义务,杨某、文某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江华法院执行局在收案后,依法向被执行人唐某下达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敦促被执行人唐某依法履行义务。同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和线下查询,对被执行人唐某名下的银行存款、不动产、公积金、保险、理财等进行查询,发现被执行人唐某有银行存款,便立即采取冻结扣划措施,顺利帮二位农民工追回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