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起因货物买卖引发的纠纷通过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的疏导释法,被执行人某村委会最终同意履行义务,促使本起案件顺利执行结案。
某村委会与某商贸有限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诉至江华法院,经法院调解于2020年12月24日达成协议,后被告某村委会未履行义务,该商贸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6月19日,申请执行人某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利用周末时间到江华法院咨询该案执行情况,执行在接待申请执行人后,了解到该公司住所地在浙江省,且从浙江省往返湖南省两地路程较远,便当天驱车至被执行人某村委会,约见被执行人某村委会法定代表人,敦促其履行义务,并进行释法明理。被执行人在得知将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后,立即表示愿意承担责任并履行义务,双方达成执行和解。至此,案件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