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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法院:耐心释法促双方履行调解义务
作者:蒋雨轩 程兰棉  发布时间:2021-07-08 15:28:37 打印 字号: | |

自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规范执行行为,创新执行举措,依法穷尽执行手段,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提升到位执行率。

2019年8月,李某向陈某借款3万元,约定2020年8月还款。到期后,经过陈某多次追偿李某都未还款,无奈之下陈某将其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双方达成调解,调解确认李某十日内偿还欠款。调解书生效后,被告未履行调解确定的义务,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为维护司法权威,保障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双方和谐互信,执行法官同时约谈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协商。约谈中,双方当事人对利息计算各执一词,争执不下,经执行法官耐心调解、细心释法,李某了解到生效调解书具备的法律效力以及不履行调解义务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当场通过手机转账清偿陈某本金及利息,该案得以顺利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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