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上午,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快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陈某与肖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依法判决,肖某给付陈某货款三千元、路费一百元。该判决生效后,由于被执行人肖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陈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江华法院立即向被执行人肖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等有关文书,并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肖某名下的财产进行查询、控制。7月7日一上班,执行人员便到肖某的住所、猪场等地进行走访调查,最终顺利找到肖某并告知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将会产生的后果。7月8日上午,执行法官依法将肖某传唤至法院,在执行法官的细心劝说下,被执行人肖某将案款缴纳至法院指定账户,履行了案件的全部义务。至此,该案得以全部执行完毕。
自江华法院成立速执团队以来,执行案件繁简分流、快速分道,有效缩短了案件的执行周期。下一步,江华法院将继续完善执行长效机制,用实际行动增强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认同感和满意度,切实把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活动成果落到实处,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