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在执行过程中耐心释法,灵活运用相关执行手段,不仅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了法律尊严。
2018年10月,李某因急需资金周转,向赵某借款三万元,约定利息及偿还时间并写下借条,到期后李某一直未给付,赵某将其诉至江华法院,经法院调解李某同意支付彭某借款本息四万元。调解书生效后,李某拒不履行义务,赵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经执行法官调查,被执行人李某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也无法与其取得联系,导致执行困难。在执行工作陷入僵局之际,执行法官联系上了李某父亲。执行法官耐心向其父亲释法,说明拒不履行判决的法律后果,如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成为遭人唾弃的“老赖”,甚至可能被司法拘留。在执行法官循循善诱之下,李某父亲决定为其子偿还欠款。2021年7月8日,执行干警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和解,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赵某自愿放弃利息部分,李某父亲当场一次性支付三万元,本次借贷纠纷得以了结,此案顺利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