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们专程过来为我们争取司法救助资金,太感谢了!”7月2日上午,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驱车赶往道县审章塘乡上追塘村,上门为年过八旬的申请执行人周某办理了司法救助金申领相关手续,周某感激地向面前的法官连声道谢。
据悉,江华法院法官在办理一起执行案件时,被执行人未能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了解到申请执行人年事已高,儿子患有精神疾病,家境十分困难,经过调查核实,确认符合司法救助条件,江华法院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对其进行司法救助。
因办理司法救助手续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且需要所居住的村委会出具相关证明,考虑到老人身体不好且路途遥远,为切实帮助周某父子解决生活困难,江华法院执行法官决定驱车到周某父子居住的村寨,上门为其办理司法救助申领手续。
自“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江华法院针对司法救助案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合理救助,为困难当事人提供最需要的帮助,赢得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