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因交通事故引发纠纷的案件,在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地不断努力下顺利执行和解结案。
2018年4月,叶某驾驶小型汽车与潘某驾驶的摩托车相撞,造成潘某受伤及两车部分机件受损的交通事故。经认定,叶某、潘某承担该起事故的同等责任。事故发生后,潘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叶某赔偿潘某各项损失共计2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叶某迟迟不履行赔偿义务,潘某遂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多次联系被执行人叶某未果,便前往被执行人住所地找寻。正值酷暑,闷热异常,但是执行干警毫不在意,终于找到叶某并将其带回江华法院,要求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执行干警耐心向叶某释法说理,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逃避执行、拒不报告财产将面临司法拘留等后果,劝说叶某积极面对执行,最终双方当事人执行和解并达成和解协议。至此,该案件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