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码市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邻里之间近一年都未解开的矛盾得以化解,有效推进了“诉调对接”工作,助力建设和谐邻里关系。
原告吴某与被告唐某是邻居,2020年12月27日,被告与其丈夫在屋门口争吵,原告的女儿带着小孩在门口玩耍,被告因处于气头上,认为原告女儿在看他们的笑话,于是又和原告及家人吵了起来,吵得失去理智时被告甚至从家里厕所旁边拿着装着尿和废水的塑料桶,把这桶脏水泼在了原告的正堂屋里,还用这个塑料桶打了原告的头部,导致原告受伤到医院住院治疗。
因码市镇派出所及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均未成功,11月12日,原告向江华法院码市法庭提起诉讼,该庭依法立案受理。法庭干警在了解案件纠纷始末后,考虑到原、被告是多年邻居,不该因为一次争吵就伤害了多年的邻里情谊,分别与当事人进行了沟通,向双方摆事实、讲法律、从各方面分析利弊,告知被告李某某有赔偿与赔礼道歉的义务,逃避不了责任,同时劝说原告吴某某本着邻里之间应当多多包容理解,换位思考,相互谅解。
12月1日,庭审当日,码市法庭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最终,在承办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同意赔偿原告3000元损失并当庭给付完毕。双方也都向法官表示,以后会好好相处,珍惜邻里缘分,相互理解、相互包容,至此,纠纷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