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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法庭进乡村 审理一案教育一片
作者:伍玲子  发布时间:2021-12-08 11:14:00 打印 字号: | |

12月7日下午,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码市法庭前往码市镇刘家村开展巡回审判,在村民的家门口上了一堂生动的“寓教于审”法治宣传课。

原告严某某是被告姚某某、严某妙、严某秀、严某运四人的母亲,1988年原告严某某的父亲去世后,留下房屋一栋,后被告严某某一直与被告——其二女儿严某秀共同居住在该房屋内。2011年,经原告同意,严某秀将该房屋的左半边拆除,新建新房后继续与严某某共同居住至今。未拆除的右半边旧房屋,原告在里面喂养鸡鸭,一直由严某某管理使用至今。因严某秀结婚生子,现新房已居住不下,故原告严某某起诉,要求四被告返还房屋,以便新建新房居住。

本案是一起因房屋所有权引起的返还原物纠纷,原告与四被告本是血浓于水的一家人,因该房屋及其他生活琐事一家人已吵闹多次,平时互不来往,见面就是争吵不休。此次开庭已是第二次开庭,在这之前承办法官也已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沟通,但双方因矛盾累积多年,始终未能调解成功。本着真正为民解忧、化解矛盾的想法,码市法庭特地到原被告所在村开展巡回法庭,将庭审带进村,并邀请村干部、当地政法委及村里居民共同旁听此次庭审,在大家的共同见证下,摆事实、讲道理、析法理,助力案件调解,以达到以案释法的效果,尽最大努力为双方当事人化解矛盾纠纷。

近年来,码市法庭积极深入案发地,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满足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主动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同时,把案件庭审搬到乡村,让案件审判变成一堂生动法治课,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取得了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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