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对涉企、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不断优化全县法治化营商环境。7月25日,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妥善执结一起涉企业劳动争议纠纷案件。
2020年7月9日陈某入职湖南某五金有限公司任厂长一职,2021年9月8日,该公司作出《处罚通告》,对陈某给予开除处理,陈某不服该公司的开除处理,遂将该公司起诉至法院,经过江华法院一审判决、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后,判定湖南某五金有限公司共计给付陈某工资及赔偿金共计148931元,判决生效后湖南某五金有限公司拒不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履行,陈某无奈之下向江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工作是人民群众实现胜诉权益的“最后一公里”,更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关键一环。江华法院承办法官在充分掌握案件情况后,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采取“背靠背”“面对面”多方促和的方式,做好当事人和解工作并向湖南某五金有限公司释明法律规定,使其认识到法院的判决必须履行,经过反复释法明理,湖南某五金有限公司一次性将拖欠陈某的工资及赔偿金全部支付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