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通过疏导释法的方式顺利执结一起借款债务纠纷,在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彰显了法院的司法担当。
5月9日,蒋某芹因沈某莲、费某霞借款债务纠纷诉至法院,经组织双方沟通调解,沈某莲、费某霞表示愿意每个月给付5000元,蒋某芹因沈某莲信用有问题不同意沈某莲的意见,要求沈某莲先给付1万元,剩下的月底还,江华法院通过跟双方当事人耐心释法明理,蒋某芹同意沈某莲、费某霞的还款方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
6月30日申请人蒋某芹电话联系江华法院执行干警,被执行人沈某莲、费某霞未按协议履行拒不还钱,蒋某芹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立即联系被执行人沈某莲、费某霞告知他们必须在期限内还款否则将面临冻结银行账户拉入失信名单等强制措施,被执行人沈某莲、费某霞解释因家庭困难还款需要时间,于是便延迟了还款时间,在掌握具体情况后江华法院执行干警多次与被执行人沟通联系,最终将案款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