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当前位置: 首页 > 执行公开 > 执行动态
江华法院邀请代表委员见证执行
作者:黄诗杨  发布时间:2023-11-24 08:44:13 打印 字号: | |

 

11月23日,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与该县河路口镇政府、涛圩镇政府联动,对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进行联合调解,并邀请市人大代表和县政协委员全程参与监督执行。

原告邓某标系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的原告,2018年其父邓某业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与莫某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车尾相撞,邓某业因此受伤严重,经医院抢救无效后去世。江华县交警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邓某业与莫某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同等责任。由于莫某某驾驶的车辆未投保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双方对赔偿事宜协商未果,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莫某某应赔偿原告各项损失15.6万余元。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江华法院执行局局长李志杰多次前往原、被告家中了解情况,发现莫某某年事已高且身患疾病,独自抚养3个未成年孙子女,靠种地养牛维持家用,无其他经济来源,生活十分艰难。在多次调解无果后,李志杰邀请原、被告居住地的镇政府工作人员一起前往双方当事人家中,开展调解工作。为让双方当事人心平气和达成和解协议,李志杰采用“背对背”调解方式,分头做工作,耐心释法明理,商量和解方案。政府工作人员及代表委员也纷纷开展劝解工作,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互相体谅。

下一步,江华法院将持续开展“执行局长在执行 代表委员看执行”和“冬日亮剑”专项执行行动,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执行力度,穷尽线上、线下措施,攻克一批疑难复杂重大系列案件以及“骨头案”“钉子案”,全力保护胜诉当事人权益,不断增强司法公信力。


 
责任编辑:蒋征南
联系我们

电话:07462311584

地址: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萌渚路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