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开展“促企兑诺,为民讨薪”执行行动,成功执结某建筑公司与五名农民工劳务合同纠纷执行案件,为杨某某等五名工人追回拖欠薪资,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某建筑公司中标江华县某镇政府的安置房工程后,将工程部分项目转包出去,后因部分工程款未及时结算,导致杨某某等五名农民工薪资被一再拖欠。法院审理后判决某建筑公司对原告的劳务薪资承担连带责任,但该公司未能履行生效判决,杨某某等五人遂申请强制执行。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针对该工程尚有部分工程款未结算的实际情况,向被执行人提出由该建筑公司先行支付工人薪资,后从未结算工程款中扣除的建议,既可保障农民工权益又可维护公司信誉。通过法院执行干警的耐心调解,该建筑公司同意执行法官提出的解决方案,杨某某等五人顺利拿到了应得的工资。
下一步,江华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高度重视涉农民工薪资案件,以能干加巧干的方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同时,构筑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县域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