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一起涉企业合同纠纷案件,通过依法拘传被执行人,促成了案件的和解执行,为县域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司法助力。
2020年9月,经法院审理,判令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安某某向某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支付85.9万余元案款及利息,因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安某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某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迅速查封了被执行人名下的一套商铺房,并通过司法拍卖程序以63.4万元成交,拍卖款已及时发放至申请执行人账户。然而,由于已执行的财产无法完全覆盖案件标的,且被执行人多次逃避执行,玩起了“消失术”,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面对执行困境,江华法院执行干警展现出了高度的责任心和执行力。通过多方调查,最终确定了被执行人的下落,执行干警驱车300公里前往被执行人户籍所在地进行拘传。通过对被执行人安某某及其家属进行释法说理,被执行人安某某迫于压力,主动配合执行干警来到法院,并通过与申请执行人进行沟通,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并按照协议将案款履行完毕。
该案的顺利执结得以让胜诉企业的资金及时“回笼”,最大限度减少了因诉讼为企业运营带来的影响。下一步,江华法院将继续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切实维护司法公平、公正,增强司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