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湘1129破4号之一
2024年8月2日,本院根据债权人盘丽君的申请裁定受理江华瑶族自治县九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简称九廷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查明:2024年11月5日,本院召集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无人提出重整或和解申请。经管理人审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本院裁定确认九廷公司破产清算案的无异议债权总额为156,694.59元。另查明,九廷公司名下无任何财产信息。
本院认为,债务人九廷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其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符合宣告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四款、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本院于2024年11月22日裁定宣告江华瑶族自治县九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江华瑶族自治县九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