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悬 赏 公 告
因本公告中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且存在规避执行行为。为有效执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维护法律尊严,深入开展不良债权清偿工作,严厉打击失信被执行人,及时追缴欠款,经申请执行人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对以下1名失信被执行人发布执行悬赏。
凡向法院提供上述被执行人下落及藏匿资产线索的,奖励标准如下:
1、提供现金(存款、投资型保险、理财、股票)等线索,按照执行到位金额的5%且不高于10万元的标准予以奖励。
2、提供其他财产(土地、房产、车辆、机器设备)等线索,按照执行到位金额的3%且不高于10万元的标准予以奖励。
3、对提供下落不明的失信黑名单人员线索,且提供相关地址找到人执行到位后按以下标准奖励:
申请执行金额 | 奖励金额 |
【0-100万) | 1000元 |
【100万-500万) | 2000元 |
【500万-1000万) | 3000元 |
1000万及以上 | 5000元 |
本公告有效期截止2025年12月2日24时前。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身份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悬赏金领取方式:本公告中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已向平安产险购买悬赏费用补偿保险,提供线索可采用书面、口头、电话等形式提出,本院会依时间顺序进行登记,根据举报人线索实际控制被执行人后,协助平安产险公司发放悬赏金给有效举报人。
线索举报电话:0746-2311787(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日